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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云南作为我国西南门户,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的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对征地需求十分旺盛。可是,很多人对于云南省最新的征地政策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云南昆明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云南省征地补偿费标准为:
1、征用菜地、水田按照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8--10倍补偿,水浇地、园地、藕塘按照7--9倍补偿,望天田、旱地按照6--8倍补偿,轮歇地按照6倍补偿,牧草地、渔塘按照3--5倍补偿;
2、征用种植3年以下新开垦耕地,按照上年产值的2倍补偿,并补偿开发投资;
3、征用宅基地、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生活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补偿;
4、划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本款1、2、3项的规定办理征用、划拨林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1、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在平方米以上的,安置补助费总额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4倍;人均耕地在平方米以下的,每减少50平方米,增加年产值的1倍;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用园地、藕塘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塘年产值的6倍;
3、征用渔塘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年产值的4倍;
4、划拨国有农场、林场、渔场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年产值的5倍;
5、征用集体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打谷场、晒场、新开垦3年以下的种植地的,为原土地类别年产值的4倍。
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平方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征用土地上有附着物的,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补偿费:
1、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一般不得铲除,确需铲除的,按照当季一茬实际产值补偿;
2、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设施需要拆迁的,采取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补偿。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作为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
3、被征用土地上的坟墓拆迁、零星树木(包括果树)的补偿标准,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规定;
4、征用打谷场、晒场应当补偿建场成本费。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征地通知后种植或者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和地下设施,不予补偿;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再对其安置。征用土地的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
昆明拆迁了,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话,那么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周边市场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昆明拆迁了,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话,那么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周边市场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被拆迁房屋面积的认定
(一)宅基地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进行认定。
(二)宅基地上房屋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为基底面积,以其基底面积为标准计算至四层。
计算后根据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原则进行认定。
如宅基地批准手续未载明面积的,由专业测绘公司对每一宗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测绘,由项目实施主体、被拆迁人、村(居)民小组、测绘公司进行四方签证确认。
(三)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的房屋,按照村民小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三级批文或建房证明认定为一宗房屋,即每一宗房屋按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标准进行认定。
1、楼层达到四层、面积超过300㎡的,按300㎡计算;
2、楼层达到四层、面积未超过300㎡的,按四层以下的实际面积计算;
3、楼层未达到四层、面积超过300㎡的,按300㎡计算;
4、楼层未达到四层、面积未超过300㎡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四)补差政策。
对于每宗宅基地上建盖楼层未达到四层且建筑面积未超过300㎡的房屋,以其底层面积为标准计算至四层。
计算后超过300㎡的按300㎡减去实际建筑面积的差进行补助;
计算后未超过300㎡的,按四层以下面积减去实际建筑面积的差进行补助。
(详见附表1)(表格附本文后)
二、补偿方式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加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按所认定的面积进行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可以任选其一。
(一)货币补偿标准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认定的面积以房地合一的方式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辖区政府结合片区实际参照附表2(表格附本文后)制定具体标准。
(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本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所认定的建筑面积按1:
1进行安置。
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拆迁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三)对《通告》发布之前具有合法建设批准文件的房屋,建盖楼层超过四层,建筑面积超过300㎡的部分(含室内外装修)参照附表3标准执行。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个人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盖的生产、生活、仓储、商业、办公、附属设施用房,有审批手续的参照附表3(表格附本文后)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无合法手续的,不予补偿。
(五)装修补偿标准
对被拆迁房屋的装修补偿,按照认定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装修货币补偿。
补偿标准参照附表4(表格附本文后)执行。
(六)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对被拆迁的房屋相关附属设施的补偿,辖区政府结合不同片区的实际情况,参照附表5(表格附本文后)制定适当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三、被拆迁房屋的临时安置费、搬迁费
(一)临时安置费
辖区政府应当根据同片区同类型房屋市场租赁价格参照附表6(表格附本文后)制定适当标准。
1、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临时安置费,按建筑面积不超过300㎡的原则,一次性计发3个月。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临时安置费,以选择产权调换的建筑面积为基准,计发临时安置费。
自被拆迁人腾空交验房屋后起计算,至少6个月计发一次。
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按《拆迁补偿协议》确定的过渡安置期限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费,在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过渡房源。
超过过渡期限安置的住宅,自逾期之月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三个月止,临时安置费按照原约定标准的2倍向被拆迁人支付。
3、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户籍内户主、直系亲属是残疾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户上浮20%。
(二)搬迁费
1、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住宅按2000元/户计发;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住宅按3000元/户计发。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个人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盖生产、生活、仓储、商业、办公、附属设施用房的,由专业造价或评估公司进行造价评估后,据实补偿。
3、搬迁奖励费。
辖区政府应当根据不同片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措施和标准,对在规定的搬迁奖励期限(时段)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完成搬迁并交付被拆迁住宅房屋的,给予每户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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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昆明拆迁补偿价格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昆明2022拆迁补偿,昆明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昆明2022拆迁补偿,昆明拆迁补偿
内容审核:翁碧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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