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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权继承,拆迁安置的权益可否继承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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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权继承,拆迁补偿安置权可否继承

一、拆迁补偿安置权可否继承

拆迁补偿安置权益如果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不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所有权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农村房屋拆迁女儿有继承权吗

拆迁安置权益是可以继承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的标的为公民的遗产,而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三、拆迁安置的权益可否继承

拆迁补偿安置权益是否可以继承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1、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

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效力,在进行权属登记前,因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的效力。

但是按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又不可能,因为原产权人已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2、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

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四、拆迁房继承房产怎么规定的

一、拆迁房继承房产怎么规定的1、拆迁房继承房产的规定如下: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

(2)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

(3)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房产继承怎么办理1、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

2、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进行受理;

3、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开具缴费单;

4、持交费单据到指定银行缴纳手续费;

5、持回执到房管部门领取房权证。

五、安置房屋拆迁能否继承?

拆迁安置权益是可以继承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的标的为公民的遗产,而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六、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也就是说,房屋拆迁后,在对拆迁房屋和拆迁款的分配上,子女都有继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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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安置权继承,安置房屋拆迁能否继承?

内容审核:王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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