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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正街道拆迁,丰台这个搬迁项目即将启动!但这个片区有规划,近期无搬迁腾退计划——


摘要:

本文介绍拥正街道拆迁,丰台这个搬迁项目即将启动!但这个片区有规划,近期无搬迁腾退计划——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丰台区拆迁计划,2021年丰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北京丰台桥南2022年拆迁计划,北京丰台区拆迁项目,2021年丰台区青塔村拆迁计划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拥正街道拆迁,丰台这个搬迁项目即将启动!但这个片区有规划,近期无搬迁腾退计划——

一、丰台这个搬迁项目即将启动!但这个片区有规划,近期无搬迁腾退计划——

丰台这个环境整治项目启动搬迁签约

搬迁范围、安置方案发布!

赶紧来看看吧~

丰台火车站周边道路西头湾路、西马场路

及环境整治项目

丰台火车站地区项目历经丰台站改建工程及配套市政工程、丰台火车站站城一体化一期项目后,近日丰台火车站周边道路西头湾路、西马场路及环境整治项目即将启动,本项目搬迁签约期限为2022年10月8日上午9时至2022年11月6日中午12时止,涉及公房私房等。

根据丰台火车站周边道路西头湾路、西马场路及环境整治项目搬迁方案——

丰台火车站周边道路西头湾路、西马场路及环境整治项目是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工程建设时序需启动丰台火车站周边道路西头湾路、西马场路及环境整治项目红线范围内住宅搬迁工作

搬迁范围:现状正阳新开路至西四环南路辅路两侧,现状西头湾路至看丹路两侧;西起新开路住宅小区东边线,东至西四环西侧辅路,南起西头湾路南红线,北至北京铁路局丰台工务段综合机修车间南边线。

本项目的异地安置房共有三处分别是卢沟桥南里4、5、6号地棚改安置房项目,五里店275号棚改安置房项目,白菊电器棚改安置房项目(入住时间预计为2023年12月),卢沟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以上定向安置房源对被搬迁人销售价格为10000元平方米。

丰台区卢沟桥南里定向安置房项目\n\n\n 据悉,卢沟桥南里棚改安置房位于宛平桥东南角,东至晓月中街,南至五环路,北至第二机床厂,四年前这里还是工厂、民居、街道、商店混杂的城乡结合部。卢沟桥南里定向安置房为京城雅苑。2017年9月20日,卢沟桥南里4、5、6号地块棚改定向安置房奠基开工,拉开总建筑规模达63万平方米工程建设的大幕。此项目为北京市重点民生工程,承担着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的重任。

地理区位:项目北邻园博园和宛平城,临近京港澳高速,西邻绿堤公园,自然景观丰富,人文环境优美,而且,项目邻近正在建设中的地铁16号线“宛平城站”,周边公共交通便利。产权性质: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教育配套:社区内配建小学和幼儿园,项目周边宛平幼儿园、晓月苑小学、卢沟桥二小、卢沟桥中学等;生活配套:301医院、卢沟桥医院、宛平体育馆、物美超市、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

交通出行:项目周边公共交通便利,14号线“大瓦窑站”以及正在建设中的地铁16号线“宛平城站”。项目周边有多条公交项目。\n\n\n五里店275号定向安置房项目

丰台区五里店275号定向安置房项目,位于丰台区五里店275号,用地四至范围是:东至丰台汽车修理厂,南至丰台西路,西至390公交场站和现状住宅小区,北至现状住宅小区。\n\n\n 图片位置仅供参考

工程由3栋住宅楼,1栋配套,1栋地下车库组成。住宅楼地下4层,车库地下3层,最大檐高51.3m,基础埋深为-15.6m。产权性质参照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可上市交易不受限),计划交房日期为2023年2月。\n\n\n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4871.6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58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约11729.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324平方米,代征公共用地规模3142.088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2786.35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355.738平方米)配建不超过500平米的商业、350平米的社区管理服务用房、120平米的卫生站和3000平米的养老设施,停车位在自身配建停车位基础上增加14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

卢沟桥南里8号白菊电器

有限公司定向安置房

丰台区卢沟桥南里8号白菊电器有限公司定向安置房项目位于丰台区卢沟桥南里8号,住宅总建筑面积133398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北京宛平房地产有限公司,阀门东路,南至北人集团公司,西至规划路,北至北京京城中奥电梯有限公司。产权性质参照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可上市交易不受限),计划交房日期2023年6月。\n\n\n 该项目所在区域内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包含幼儿园、公建、地下车库以及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中地下车库三层,地下最深处达16米。地上建筑层数 3 — 28层。项目北邻园博园和宛平城、西邻绿堤公园,拥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优秀的人文环境。周边公共交通便利,公交线路较多,正在建设中的地铁16号线“宛平城站”距离本项目约一公里。

此外,丰台这些地区的拆迁规划问题也得到了最新的答复!

高庄小区什么时候拆

咨询内容:根据大红门规划图,高庄小区的位置好像是作为绿地规划的,请问这个区域的改造时间线,大概是什么时候?

@北京12345官方回复: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丰台区回复:经南中轴地区建设办公室核实,高庄小区规划为绿地,近期无搬迁腾退计划。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n\n\n宛平地区平房改造

咨询内容:尊敬的领导。宛平社区,卢沟桥东关,城北街,桥西街,沙岗。老旧房屋。有70年代的房屋!自建二层。楼房,最少都有二十余年。胡同脏乱差,胡同街道狭窄!电动自行车放在胡同里,存在着安全隐患。出门闻到都是垃圾味道。市里来检查就派人收拾。领导们是不是可以考虑改造

@北京12345官方回复: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丰台区回复:经宛平街道核实,东关、城北街、沙岗、桥西街等胡同为背街小巷保洁范围,每年区城管委拨付保洁经费用于日常保洁,同时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时清理胡同内堆物堆料等问题;针对电动车停放问题,街道平安办积极协调各片区内可利用的区域建设电动车充电车棚,并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市民反映的房屋年代久远问题,根据《丰台区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河西地区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可申请进行翻建。河东地区原则上不允许翻建,但经鉴定确属危房等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组织农业农村局、房管局等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经了解,市民根本诉求为希望对该处进行拆迁安置,但街道暂未接到该处拆迁安置的相关信息,目前丰台区规自分局正在编制宛平城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但暂未公布最终版本,对于宛平城地区整体规划及涉及的拆迁腾退地块等无法给予明确解答,待正式控规确定后街道将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并及时告知市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二、北京丰台区拆迁项目

法律分析:

大红门苗圃西里1、2号楼就位于南中轴路同临泓路交叉路口的西南角,所在位置是规划地铁8号线大红门站与既有10号线换乘方厅的上方。

自2016年7月启动协议搬迁后,苗圃西里1、2号楼剩余21户未签约搬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丰台区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计划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2021年丰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法律分析:

针对市民反映的私拉电线问题经新村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查看,该处平房区内电线架高、铺设杂乱,小区无物业公司管理。

平安办工作人员联系小区产权方面负责人,要求产权方落实主体责任,尽快对该处线路进行梳理。

经我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核实,市民反映的丰西南里的权属属于铁路小区铁路建筑段,目前未接到拆迁通知。

针对违建问题,丰西南里属于铁路职工宿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且涉及房屋面积较大,人员较多。

前期已经拆除了一部分,下阶段将由社区组织各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和拆除。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五里店京周路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 搬迁补偿方案咨询期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 2035年)》和《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实现五里店地区首都高品质生活服务供给重要保障区、日常综合服务型物流中心等功能定位,改善五里店地区区域环境,提升区域住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按照五里店京周路沿线棚改项目指挥部综合部署,已于2020年11月15日至24日期间进行集中入户摸底工作。

现已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定《五里店京周路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宅基地搬迁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项目工作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 五里店京周路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分为A、B两个片区,根据整体工作部署,经项目指挥部研究决定,先行启动A片区棚改工作,B区棚改工作将在随后开展。

二、 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为五里店京周路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补偿方案咨询期,项目指挥部将在咨询期开展期间发放项目宣传手册,如被搬迁人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现场来访咨洵。

五、北京丰台桥南2022年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

大红门苗圃西里1、2号楼就位于南中轴路同临泓路交叉路口的西南角,所在位置是规划地铁8号线大红门站与既有10号线换乘方厅的上方。

自2016年7月启动协议搬迁后,苗圃西里1、2号楼剩余21户未签约搬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2021年丰台区青塔村拆迁计划

不断推动安置房地块建设、回笼资金地块上市,开工建设杨闸二期、小寺地块、管庄地块回迁安置房。

加大协调力度,倒排工期,加快完成小寺村等剩余院落拆迁腾退。

坚持项目带动,完善投资促进体制机制,继续配合CBD公司全力推进郭家场地块上市。

一、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么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法律依据: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九条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招拍挂方式,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和供应要求,以及建房协议价格等,列入招拍挂文件内容。

第二十一条动迁安置房的预售许可证应当注记动迁安置房。

二、土地转租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土地使用权转租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甲乙双方身份信息。

2、转租地块的位置、面积;

3、租赁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期限和方式;

5、定金;

6、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

7、建设管理要求;

8、交付地块的期限和方式;

9、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

10、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

11、违约责任;

12、甲乙双方签字并写明签订日期。

三、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安置房是指以确定的价格向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房屋。

1、所谓回迁房是指动迁后,把你安置回到原来的地方盖的新房子居住;

而安置房则是离开原来动迁的地方,在其它地方安置房子居住。

如果你是被安置到原住地以外的房子居住就应该签安置协议,房证自然要等到房子真正归你了才能开始办理。

2、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3、安置房与回迁房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

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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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拥正街道拆迁,北京丰台桥南2022年拆迁计划

内容审核:张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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