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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拆迁雪松街道,2021年驻马店拆迁计划


摘要:

本文介绍驻马店拆迁雪松街道,2021年驻马店拆迁计划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驻马店拆迁项目,驻马店107国道东移规划,驻马店2021年拆迁范围,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2021年驻马店拆迁计划 法律问题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驻马店拆迁雪松街道,2021年驻马店拆迁计划

一、2021年驻马店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文件所示,驻马店2021年四改一拆用地为1195.4亩。

法律依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中心城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14037亩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14037亩,其中商服用地725.3亩,工矿仓储用地1908. 8亩,安置用地547.8亩,四改一拆项目用地1195.4亩,商品住房用地2279.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90.4亩,交通运输用地4805.4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84.2亩。

二、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

驻马店市政府公布了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本次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6个,计划新开工安置住房17022套,其中驿城区棚改项目2个,新开工安置住房530套,开发区棚改项目2个,新开工安置住房470套,示范区棚改项目1个,新开工安置住房698套,聚集区棚改项目2个,新开工安置住房1402套,上蔡县棚改项目6个,新开工安置住房10688套,汝南县棚改项目1个,新开工安置住房1400套,平舆县棚改项目1个,新开工安置住房1350套,确山县棚改项目1个,新开工安置住房484套。

法律依据: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驿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驻马店拆迁项目

法律分析:

驻马店雪松街道丰泽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进展情况,该项目范围内需要拆迁的达1149户,动用六个拆迁攻坚组进行征拆。

截至目前,该项目一片区400余户征收补偿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房屋拆迁工作已经结束;

二片区正在进行房屋拆除工作。

同时,驻马店20个四改一拆类项目公布,总投资92.9996亿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23.2332亿元。

是2020年“四改一拆”重点项目。

该项目自今年4月中旬启动,完成了集中宣传、集中签约、集中搬离、集中拆除,整个工作流程紧锣密鼓,一气呵成。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驻马店107国道东移规划

法律分析:

107国道东移驻马店段起点位于驻马店市与漯河市万金镇交界处,终点位于驻马店市东夏庄南与信阳交汇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驻马店2021年拆迁范围

法律分析:

驻马店市政府公布了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本次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6个,计划新开工安置住房17022套,其中驿城区棚改项目2个,新开工安置住房530套,开发区棚改项目2个,新开工安置住房470套,示范区棚改项目1个,新开工安置住房698套,聚集区棚改项目2个,新开工安置住房1402套,上蔡县棚改项目6个,新开工安置住房10688套,汝南县棚改项目1个,新开工安置住房1400套,平舆县棚改项目1个,新开工安置住房1350套,确山县棚改项目1个,新开工安置住房484套。

法律依据: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驿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2021年驻马店拆迁计划 法律问题

一、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

(1)征收经济开发区集体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公顷64.5万元(折合每亩4.3万元)。

(2)征收驿城区诸市镇集体耕地、其他农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公顷55.5万元(折合每亩3.7万元)。

2、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7.92万元/公顷(折合5280元)。

3、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青苗补偿费为每公顷1.8万元(折合每亩1200元)。

4、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每公顷4.5万元包干;

地上永久性建筑物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二、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制定依据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三、驻马店市征地补偿费用如何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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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驻马店拆迁雪松街道,驻马店2021年拆迁范围

内容审核:刘育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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