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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很抱歉,由于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等因素,我无法提供榆林市清涧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张主任的具体简历。不过,我可以为您介绍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一般职能以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这个机构。
住房公积金中心是一个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收缴、管理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以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该中心的工作人员,包括主任等领导职位,通常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以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如果您需要了解榆林市清涧县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具体情况或咨询相关业务,建议您直接联系该中心或访问其官方网站,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介绍,并不能替代对具体个人的详细了解。如果您需要了解张主任的详细简历,建议您通过正式渠道进行查询。
榆林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式如下:
1、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具体缴纳比例为: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单位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2、个人是单位职员的,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项目,可以尝试和公司领导沟通缴纳公积金的事宜,如果公司无法缴纳的话,可以自己来全部缴纳。
3、个人是无业、做微商或者做淘宝的,不是单位职业,同时也不是个体工商户,是无法缴纳公积金的,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挂靠单位来自己缴纳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准备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份,作为个人身份证明。
2、户口本复印件:
提供户口本原件并复印一份,作为户口信息的证明。
3、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用于证明个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并确定个人的工作性质和工资水平。
4、工资卡复印件:
提供个人的工资卡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工资收入。
5、社保卡复印件:
提供个人的社保卡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社保缴纳情况。
6、房屋购买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如果是购买房屋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和产权证原件并复印一份。
7、个人银行流水账单:
提供个人银行流水账单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财务状况。
8、个人税务证明:
提供个人税务证明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纳税状况。
综合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不能随意更改。
同时,建议及时缴存公积金,以免影响后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等操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
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退休的;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公积金提取流程:
1、签订《付款约定书》。
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委托评估。
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房屋转让。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制定。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榆林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电子结算方式。
一、职工住房消费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国外购置房产及住房消费提取的暂不予受理);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
2.偿还住房贷款或装修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
3.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
4.交纳维修基金(大修基金)、物业费,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5.职工在缴存地所辖行政区域内或工作地无自住住房租房 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6.其他可提取的情形。
二、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提取业务进行抽查,发现有骗取、套取公积金的,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职工所在单位或其主管机关,情节严重的报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对违规提取职工责令其限期退还骗提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骗提公积金形成骗提事实的,五年内不得再次提取公积金,未形成骗提事实的,没收职工提交的相关资料,两年内不得提取公积金,同时载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工作人员和不法分子合伙骗取、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5.对于单位出具虚假证明协助有关人员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提请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引》和《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引》的通知(陕建发〔2016〕176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榆林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榆林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各缴存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职工”)的提取管理。
榆林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式如下:
1、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具体缴纳比例为: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单位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2、个人是单位职员的,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项目,可以尝试和公司领导沟通缴纳公积金的事宜,如果公司无法缴纳的话,可以自己来全部缴纳。
3、个人是无业、做微商或者做淘宝的,不是单位职业,同时也不是个体工商户,是无法缴纳公积金的,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挂靠单位来自己缴纳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准备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份,作为个人身份证明。
2、户口本复印件:
提供户口本原件并复印一份,作为户口信息的证明。
3、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用于证明个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并确定个人的工作性质和工资水平。
4、工资卡复印件:
提供个人的工资卡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工资收入。
5、社保卡复印件:
提供个人的社保卡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社保缴纳情况。
6、房屋购买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如果是购买房屋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和产权证原件并复印一份。
7、个人银行流水账单:
提供个人银行流水账单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财务状况。
8、个人税务证明:
提供个人税务证明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纳税状况。
综合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不能随意更改。
同时,建议及时缴存公积金,以免影响后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等操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榆林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式如下:
1、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具体缴纳比例为: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单位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2、个人是单位职员的,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项目,可以尝试和公司领导沟通缴纳公积金的事宜,如果公司无法缴纳的话,可以自己来全部缴纳。
3、个人是无业、做微商或者做淘宝的,不是单位职业,同时也不是个体工商户,是无法缴纳公积金的,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挂靠单位来自己缴纳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准备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份,作为个人身份证明。
2、户口本复印件:
提供户口本原件并复印一份,作为户口信息的证明。
3、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用于证明个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并确定个人的工作性质和工资水平。
4、工资卡复印件:
提供个人的工资卡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工资收入。
5、社保卡复印件:
提供个人的社保卡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社保缴纳情况。
6、房屋购买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如果是购买房屋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和产权证原件并复印一份。
7、个人银行流水账单:
提供个人银行流水账单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财务状况。
8、个人税务证明:
提供个人税务证明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纳税状况。
综合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不能随意更改。
同时,建议及时缴存公积金,以免影响后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等操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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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榆林清涧拆迁计划,榆林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交
内容审核: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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