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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金是回迁费吗,土地流转金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6-09-08 21:22:27 编辑:在明律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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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金是回迁费吗,土地流转金是什么

一、土地流转金是什么

土地流转金,通常是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由土地转入方向土地转出方支付的一种费用。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同时保留承包权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转入方为了获得土地的使用权,需要向转出方支付一定的费用,这就是土地流转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虽然并未直接提及“土地流转金”这一术语,但该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同时,该法第四十条也规定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应包含的条款,其中包括“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这里的“流转价款”可以理解为土地流转金的一种表现形式。

总的来说,土地流转金是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一种重要经济行为,它体现了土地资源的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在具体操作中,土地流转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应由转入方和转出方根据市场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并应在土地流转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

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一条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集体土地流转收费标准包括什么?

①对于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要补交的土地转让金的标准则为在以前取得的,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进行收取,在以后取得的,则要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进行收取。

②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以及经济适用房则要按照相关规定允许进行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以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要补交土地的转让金,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进行收取。

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则部分在进入市场的时候,不用再补缴土地的转让金。

③以划拨的方式取得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要补交的土地转让金的标准是在以前就取得的,按照标定地价的30%进行收取,以后取得的,则按照其标定地价的50%进行收取即可。

其实土地转让金就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将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按照规定要向受让人收取的的全部价款(指的是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者在土地的使用期满以后,土地的使用者则需要续期向土地的管理部门进行缴纳的续期土地而出让的价款,或者是原通过了行政划拨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有偿的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以及投资,按照相关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的价款。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周某某与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韩各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周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XX合作社给付周某某2019年土地流转金2430元和2020年土地流转金2520元;

2.诉讼费用由XX合作社负担。

2013年5月11日,周某某与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约定李各庄道北的1.8亩土地建设绿地通道和景观生态林,流转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止,流转期共16年,每亩每年流转金额为1000元,每亩每年递增50元。

被告北京市密云区XX股份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周某某二〇一九年土地流转金二千四百三十元和二〇二〇年土地流转金二千五百二十元,以上合计四千九百五十元,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原告周某某已预交),由被告北京市密云区XX股份经济合作社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金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金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2020年土地流转金1400元;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3年11月22日,原、被告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原告将承包土地2.4亩流转给被告,期限16年,每年每亩土地流转金1050元,每年每亩递增50元。

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韩各庄股份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金某某二〇二〇年土地流转金三千三百六十元,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金某某已预交,由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韩各庄股份经济合作社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邢某某与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韩各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邢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韩各庄经济社给付邢某某2014年至2020年土地流转金18375元;

2.案件受理费由韩各庄经济社负担。

2013年11月22日,邢某某与韩各庄经济社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约定将其含“北二十”地块2.1亩土地在内的共计4.65亩土地流转给韩各庄经济社,流转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止,流转期共16年,每亩每年流转金额为1000元,每亩每年递增50元。

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韩各庄股份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邢某某“北二十”地块二点一亩土地二○一四年至二○二○年期间的土地流转金一万八千三百七十五元,案件受理费一百三十元,由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韩各庄股份经济合作社负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八)违约责任。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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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流转金是回迁费吗还是补偿,土地流转金是一次性付清吗

内容投稿:凤彤欣

内容审核:铁慧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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