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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土地使用权吗,农转非后原来的土地还有使用权吗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6-09-08 21:21:48 编辑:在明律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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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土地使用权吗,农转非后原来的土地还有使用权吗怎么办

一、农转非后原来的土地还有使用权吗怎么办

农转非后,原来的土地是否还有使用权,取决于具体情况。

1)如果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且没有到承包期限,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因此,即使户口已经迁出,仍然享有对原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2)如果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如果承包方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那么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3)如果户内仍有亲属在农村,且他们是农村户口,那么这些亲属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全家都已经迁出户口,那么宅基地可能会被收回,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

农转非后原来的土地是否还有使用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仍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

二、农转非后还有土地吗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 土地承包经营权 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 非农业户口 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板桥村经济合作社与郑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用益物权纠纷案件,原告板桥村经合社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交还涉案土地及地上物;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7年至2021年土地占有使用费32500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案件受理费306元,由原告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板桥村经济合作社负担(已交纳),驳回原告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板桥村经济合作社的全部诉讼请求。

韩某某、韩某某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原告韩某某、韩某某之父韩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土地承包经营权行为;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22年5月20日,被告以1991年石社教办发(1991)11号文件对农转非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收回,并让二里三组部分村民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无偿收回原告0.2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被告石泉县城关镇二里城镇社区第三村民小组立即停止侵害原告韩某某、韩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行为,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石泉县城关镇二里城镇社区第三村民小组负担。

黄某某、黄某某军等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黄某某俭的上诉请求:

1、撤销(2021)豫1525民初8307号民事判决。

2、将本案发回固始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由固始县三河尖乡黄郢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已经对土地的归属、亩数、承包形式做出证明,土地在1996年进行土地承包时分给上诉人进行耕种,土地的归属明确无误,不存在权属不明的情形,至于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承包合同,首先村委会证明材料记载的非常明确,1996年是由村委会分配给上诉人,并不存在权属不明的问题,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整个三河尖乡黄郢村均没有,不能因为没有土地经营权证而认为土地权属不明确,出现上述事由不可归责于上诉人,是由于农村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以及土地使用证书的发放和管理中相关单位不必要的失误,才导致纠纷的产生,而且针对本案土地归属问题,原告已经尽己所能向人民法院提供掌握的证据并认真搜集,且三河尖乡黄郢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据材料已经足够权威和详细,足够证实本案的土地归属权问题。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268.8元,由黄某某俭负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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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农转非土地使用权吗合法吗,农转非用地是什么意思

内容投稿:孔安

内容审核:李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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