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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集土地承包如何备案
村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备案,这是确保土地流转合法合规的重要步骤。以下是关于村集土地承包备案的详细指南:
1)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2)备案流程
1. 流转双方签订合同
▷ 承包方与受让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流转期限、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等。
2. 申请备案
▷ 流转合同签订后,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或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申请时应携带土地流转合同及相关材料,如双方身份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
3. 审核与备案
▷ 发包方或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收到备案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流转合同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
▷ 审核通过后,发包方或管理部门将予以备案,并建立土地流转台账,记录土地流转情况。
3)注意事项
▷ 确保合同真实有效:土地流转合同是备案的基础,必须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 及时提交备案申请: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或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避免因延误备案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 配合审核工作:在备案过程中,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或管理部门的审核工作,及时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勘查。
村集土地承包备案是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遵循上述流程并注意相关事项,可以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之处,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分析:
现在农村土地可以分为使用权、所有权以及经营权三类,其中农村土地所有权是不可以转让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在合法的条件下可以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潘某某、沈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潘某某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不必返还被上诉人租金并继续履行合同或发回重审;
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被上诉人提供的办理营业执照前取得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足以表明土地已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上诉人现已向村民委员会取得了备案证明,一审判决后也取得了共同承租人潘某某的书面证言,以证明土地流转的合法性。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0元,由潘某某负担。
✎张某某、刘某某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张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张某某、被告刘某某宝双方2020年11月1日签订的《转包协议书》有效;
2.判令被告向原告交付其与第三人1999年1月1日签订的承包合同原件;
3.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在第三人处办理《转包协议书》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
4.请求诉讼费由被告刘某某宝承担。
事实和理由:
1999年1月1日,被告刘某某宝从第三人处承包了涉案土地一宗(四至详见协议书),承包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2020年11月1日被告刘某某宝将上述土地转包给了张某某,承包期限截止到2028年12月31日,后张某某依约支付了转包费用,但被告刘某某宝一直未将承包合同原件交付张某某,也未配合张某某到第三人处办理备案及其他手续,故张某某起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公断。
被告刘某某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张某某在第三人昌乐县五图街道十里树村村民委员会处办理《转包协议书》备案,被告刘某某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某某交付其与第三人昌乐县五图街道十里树村村民委员会1999年1月1日签订的承包合同原件。
✎4544冒某某与如皋市丁堰镇皋某某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原告冒全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
被告皋某某社区立即将原告承包的位于皋某某社区40组5.21亩土地的承包合同报送丁堰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登记造册,并由其申报如皋市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同时告知原告报送丁堰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时间。
还有,南通市农办等5部门2015年5月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第4条明确规定:
“要建立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内容的登记制度,确认农户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而将互换的承包合同报送登记发证,正是这一规定的实施范围。
案件受理费40元,由冒全某某负担,驳回冒全某某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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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转让协议书如何备案的,土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内容投稿:顾芮
内容审核:毛利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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