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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同村村民之间宅基地转让在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过户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转让条件
1.身份与资格限制:
▷ 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同村人。
▷ 受让方需没有宅基地或符合分户等取得宅基地的条件,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 转让方需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且宅基地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持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2.集体同意:
▷ 转让行为需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或批准,这是转让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2)转让程序
1.提出申请:
▷ 转让方和受让方需共同向所在村集体提出宅基地转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转让协议等。
2.集体审核与公示:
▷ 村集体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转让条件。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15天。
3.政府审批:
▷ 经村集体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申请材料报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批,确保转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
4.办理变更登记:
▷ 审批通过后,双方携带相关批准文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3)注意事项
1.整体转让:
▷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与地上的房屋一起转让,确保房地一体的原则。
2.非法转让无效:
▷ 严禁向村集体以外的人员转让宅基地,此类转让行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3.后续限制:
▷ 转让方在转让宅基地后,通常将失去再次申请新宅基地的资格。
法律分析:
算本人的。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转让、分割、赠与。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本村的村民转让土地的,应当将土地使用证过户,双方带上转让合同,身份证等材料,去村委会处理,批准转让的,然后去乡镇部门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证变更登记,土地管理部门颁发新证。
这里要注意,转让农村土地使用权只限于同村人之间。
(一)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二)办理土地证过户所需费用
1、土地证工本费20元
2、土地登记费30元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同村土地转让需要过户吗,同村村民之间宅基地转让可以过户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同村土地转让需要过户吗怎么办,同村村民之间土地转让有效吗
内容投稿:马琬慧
内容审核:王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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