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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流转前有地和无地的农民在土地流转后的流转费分配问题,需根据土地流转方式、合同约定及当地政策法规综合考量,具体分析如下:
1)农户家庭承包地流转的流转费分配
1. 农户自主流转:流转费归原承包农户所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农户依法享有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权,流转费作为土地经营权流转产生的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支配。
2. 集体统一组织流转: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流转费原则上归承包农户,但集体可经民主程序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工作经费,比例需合理且透明。
2)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流转的流转费分配
1. “四荒地”等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的个人或单位,流转费归承包方所有,前提是承包方已履行相应义务。
2. 集体未发包机动地流转:流转费一般归村集体所有,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发展生产等,需按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经民主决策程序,向村民公开透明。
3)流转费分配中的其他考虑因素
1. 相关方利益:村集体、中介组织等可能因提供土地流转服务、管理或其他支持而获得一定报酬或补偿,但需合理且透明,不能损害承包方合法权益。
2. 支付方式与时间:土地流转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土地流转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保障各方权益,避免纠纷。
法律分析:
现在农村土地可以分为使用权、所有权以及经营权三类,其中农村土地所有权是不可以转让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在合法的条件下可以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应当归承包经营权人和实际使用人共同所有,分配标准是:
1.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土地转包或者出租后,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该是接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一般情况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该归实际投入人或者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具体的法律依据规定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
不过关于青苗补偿费的归属,当事人之间在转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而对于地上附着物,比如房屋的补偿,如果地上附着物由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修建,在转包和出租时接包人和承租人仅依约定取得附着物使用权的,则附着物补偿费归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
2.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后虽然实际使用土地的人发生了变化,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并没有发生改变。
所以该笔补偿费应由转包人、出租人取得。
但是并不能说土地补偿与接包人或者承租人毫无关系。
合同当事人事先在转包合同、出租合同中约定承包地被征收时对接包人和承租人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的,接包人和承租人依照转包合同、出租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去土地的集体成员的专门补偿,所以安置补助费的归属问题,关键在于接包人、承租人是否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情况下接包人属于安置的对象范围,而承租人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所以无权要求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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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农村土地流转后如何分配房屋,农村土地流转按什么分配
内容投稿:范钰玲
内容审核:吴雨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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