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g_canonical_link ?> //= $pg_canonical_link ?>
摘要:
农村户口迁出后,农田与宅基地的分配问题需分情况讨论:
1)农田(承包地)的分配
1. 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按其意愿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流转。这意味着,若仅迁入小城镇,承包地通常不会被收回。
2. 特殊情况:若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原承包地可能被村集体收回,但具体需依据当地政策。例如,部分地区规定,迁出后一定期限内未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且继续履行义务的,承包地可保留。
3. 土地流转与退出:不愿继续耕种或无力耕种的农户,可选择将土地流转给他人经营,或通过合法途径退出承包地并获得补偿。
2)宅基地的分配
1. 基本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户户籍身份紧密相关。户口迁出农村后,原则上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2. 特殊情况:若迁出前已合法取得宅基地并建造房屋,且房屋尚存、符合相关规定,可能仍享有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宅基地使用权益。部分地方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或特定群体申请宅基地或参与宅基地改革试点。
3. 宅基地退出与补偿: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国家通常会给予经济补偿或其他安置措施。
法律分析:
是可以流转的,但是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受到了法律的明确规定的限制条件,买卖的人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买卖给城镇职工。如果城镇职工买卖了宅基地其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不会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农村宅基地的买卖还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否则也不会是有效的法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可以,但有限制。
农村宅基地流转仅限于同一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
和农村承包地的流转不同,目前宅基地的流转基本上只存在“转让”这一种形式,而且宅基地转让后不能再申请。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流转会收宅基地吗,农村户口迁出 农田宅基地会被分配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流转会收宅基地吗现在,土地流转以后还有使用权吗
内容投稿:姜安
内容审核:冯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提示:对于拆迁补偿问题每个地区都不相同,如看完以上回答还不能解决您的问题,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