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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确权并非单纯按户籍地或实际土地所在地进行,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土地的权属,并遵循特定的办理流程。
1)土地确权的依据
1. 法律法规:土地确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这些法律明确了农村土地的归属、使用、流转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2. 政策文件:中央一号文件等相关政策文件对土地确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确保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土地确权的办理地点
1. 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农户的土地确权申请,组织实地核查和权属调查,核实承包地块的实际位置和面积。
2. 农业农村部门:主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制定确权登记政策规范,指导村集体开展成员身份认定等工作。
3.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通过地籍调查和测绘技术,精确划定宗地界址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3)土地确权的办理流程
1. 申请与受理:由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确权申请,相关部门进行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
2. 调查与公示:对申请确权的土地进行调查核实,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四至界限等信息,并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 登记与颁证: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土地登记并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林权证等相关证件,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
土地确权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如果是商业用地,国有的,就是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证的办理是在乡镇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农村山地林地确权证是在林业局办理的,而农田承包地的确权证明只有在村委会和乡政府办理即可。这些办理管理部门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对其情况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管理部门对于申请人登记申请的土地进行实际测量,并根据相关的土地测绘技术规范来严格测量和绘制好土地测绘图、地籍草图等等,并将其测绘结果进行公示确认
管理部门一经审核确认后就需要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就可以给申请人办理确权登记,并颁发相关的土地确权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土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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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确权需要到地块吗现在,土地确权证一定要办理吗
内容投稿:喻然南
内容审核:李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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