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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土地纠纷怎么办,确权后的土地有争议该怎么解决

更新时间:2026-09-08 22:08:35 编辑:在明律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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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土地纠纷怎么办,确权后的土地有争议该怎么解决

一、确权后的土地有争议该怎么解决

土地确权后如果存在争议,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以下是具体的解决途径和法律依据:

1)协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首先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是解决土地争议的首选方式,通过双方或多方的直接沟通,寻求共识,达成和解。

2)政府处理

1. 如果协商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政府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争议进行裁决。

2.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救济权利,确保争议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3)法律途径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和第四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为当事人提供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2.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明确规定,旨在维护土地利用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土地确权后的争议应通过协商、政府处理或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在解决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争议的公正、合理解决。同时,当事人在争议解决前应保持土地利用现状的稳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二、土地确权证发下来了,有纠纷怎么办呢

法律分析:

对土地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提供长远生计的保障。征收土地应依法及时按规定的数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

三、土地确权发生纠纷要如何处理

(一)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

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

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如果当事人一方后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

(二)人民政府调处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没有确权的后果:

农民不对土地进行确权,土地的权益就不会受法律的保护,没有确权的土地会收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当遇到房屋或者土地征收的时候,当事人的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

对土地进行确权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土地确权就是确定土地的使用权,确定土地附着物的权益归属。

所以需要积极进行权属确认登记。

确权的一般流程如下:

1、入户调查:

对原始合同、证书等资料进行收回,并登记造册,无法回收的签订承诺书;

填报发包方调查表、调查摸底表。

2、测量制图:

未流转土地的组由确权工作组人员配合测绘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表进行录入;

根据工作底图,对每块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3、公示审核:

由村组确权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村组确认无误后,将调查结果公示表、承包地块分布图进行公示,确保公示到位,保留公示相关影像资料。

对公示期间农户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在承包土地地籍图上签字确认。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栾某某某、栾某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案件,栾某某军上诉请求:

撤销原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本案土地之所以发生争议,是因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案涉土地在签署合同前,被上诉人因对上诉人已耕种八年的土地是否享有承包经营权发生争议,依法应先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处理。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栾某某军负担。

陈某某、陈某某等恢复原状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陈某某新、陈某某磊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裁定驳回陈庄村委会的起诉。

2.本案二审诉讼费用由陈庄村委会承担。

”本案纠纷实际为土地使用权争议,协商不成,依法应当由人民政府处理,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应当依法驳回陈庄村委会的起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陈某某新、陈某某磊负担。

王某某1、王某某2等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王某某1上诉请求:

l、依法改判驳回王某某2的一审诉讼请求;

2、由王某某2负担二审诉讼费用。

上述明显均不是人民政府的确权决定,但是原判却据此认定:

本案中,银某某高速争议的1.62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系王某某2。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86元,由上诉人王某某1负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确权土地纠纷怎么办,确权后的土地有争议该怎么解决”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确权土地纠纷怎么办理,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

内容投稿:谈皓

内容审核:王利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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