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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拆迁证明的办理可以简要概括为以下三个步骤:
1)准备相关材料
1. 如果是单位拆迁,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在该单位工作期间是否享受过房改房、住房补贴,以及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等的相关证明,再由房改办核实后出具审查意见。
2. 如果是个人拆迁,没有工作单位,可以到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或者到镇政府的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3. 同时,需要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
2)提交材料并申请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附上所有证明材料。拆迁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领取拆迁证明
如果审查通过,拆迁管理部门会为符合条件的拆迁人颁发拆迁证明。该证明会载明被拆迁房屋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并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人可以凭借此证明进行后续的拆迁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拆迁证明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法律分析:
拆迁证明在所在地人民政府下属单位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办理。
1) 出具拆迁证明(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使用)所需材料:
1、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2、 被拆迁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 若被拆迁产权共有人较多,拆迁证明上只要求写其中一人时,须经其他被拆迁人同意,并有公证处或其他产权共有人到现场签字同意,并将相关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4、 若被拆迁人因年事已高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代理人须出示被拆迁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2) 出具不在拆迁范围内的证明所需材料:
1、 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2、 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 房产部门查询材料(复印件留存)
4、 对未完成拆迁的项目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不在拆迁范围的证明
5、 若被拆迁人因年事已高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代理人须出示被拆迁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房屋拆迁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或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等相关机构领取拆迁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 2、拆迁办对拆迁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召开拆迁预备会,规定时间内报送将申请资料提交房屋管理局审批。 3、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由经办人接件,核查所报资料,召开处务会,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报处长、局长审批。 4、审批通过后,由内勤制证登记、用印、发证、归档。 5、对符合发证条件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拆迁许可证。具体办理手续和材料以当地拆迁办或房管局等相关机构的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证怎样办,拆迁证明最简单三个步骤”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证怎样办理流程,拆迁证有什么用途
内容投稿:施怡可
内容审核:丁春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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