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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证可以转让给残疾人吗,户籍地拆迁了残疾人证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6-09-08 20:30:13 编辑:在明律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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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证可以转让给残疾人吗,户籍地拆迁了残疾人证怎么办

一、户籍地拆迁了残疾人证怎么办

户籍地拆迁后,残疾人证的办理需同步进行迁移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迁出地手续办理

1. 准备材料:持证人需携带原有残疾人证、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新的户口簿)、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相关病历资料(如有必要)。

2. 申请迁出:前往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注销原残疾证,并转出相关档案材料。

2)迁入地手续办理

1. 提交材料:持证人携带身份证、《残疾人证迁移证明》、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相关病历资料(如需)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迁入。

2. 审核与发证: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同时完成迁入工作。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发放给申请人。

3)特殊情况处理

▷ 如迁入地县级残联对原残疾评定有异议,可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 户口迁移超过半年不办理残疾人证迁移的,原发证残联可标注为冻结状态;超过一年仍不办理的,可注销该残疾人证。

二、拆迁户的房出卖给别人能办房产证吗

法律分析:

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吗,  

1)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2)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准予办理

资料不全的,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3)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

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4)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

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房屋拆迁可以变更给其他人吗?

拆迁房能过户给别人。

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后的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过户。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

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被征收人取是安置房后,要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所有权后,才能过户房屋。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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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证可以转让给残疾人吗怎么办,拆迁证可以任意买别的地方吗

内容投稿:吕茹汐

内容审核:张海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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