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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确权通常归受让方,但需满足合法转让和完成确权登记程序的条件。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本质
1. 土地使用权转让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行为。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当转让过程合法合规,且双方签订了合法的转让合同,完成了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受让方即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2. 确权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确保了土地的权属明确登记在受让方名下,从而保障了受让方的合法权益。
2)不同类型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确权归属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 若受让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经过发包方同意,签订了规范的转让合同,完成了法定程序,受让方将获得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归受让方。
▷ 若转让过程存在瑕疵,如未经发包方同意,则需完善相关手续并经发包方认可后,确权才有可能归受让方。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 对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转让方需满足法定条件,受让方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后,确权归受让方。
▷ 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确权才归受让方。
3)违法转让或未完成法定程序的影响
若土地转让过程中存在违法转让、未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等情形,将导致转让行为无效或确权存在争议。此时,需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确权结果,可能无法确权给受让方。
第一步:
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第二步:
入户权属调查。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第三步:
测量地块成图。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第四步:
公示审核。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第五步:
建立登记簿。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资料,由县(市、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第六步:
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各地根据实际,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内容,适时对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第七步: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县(市、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第八步:
资料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
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土地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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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转让使用权如何确权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有哪些步骤
内容投稿:安汐雅
内容审核:宋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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