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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给错了怎么追回来,政府拆迁方怎么追回因拆迁协议错误补偿款算错了

更新时间:2026-09-08 21:50:44 编辑:在明律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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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给错了怎么追回来,政府拆迁方怎么追回因拆迁协议错误补偿款算错了

一、政府拆迁方怎么追回因拆迁协议错误补偿款算错了

政府拆迁方追回因拆迁协议错误导致的补偿款,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确认错误并收集证据

1.审查协议:仔细审查拆迁补偿协议,明确错误的具体内容,如补偿金额计算错误、主体信息错误等。

2. 收集证据:收集与拆迁补偿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拆迁协议、房屋评估报告、补偿款发放记录等,以证明补偿款确实存在错误。

2)与错误领取方或相关部门协商

1. 友好协商:尝试与错误领取方或负责拆迁补偿的部门进行友好协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要求对方主动返还多领取的补偿款。

2. 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成功,可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返还补偿款的具体金额、时间和方式等。

3)法律途径追回

1. 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适用场景:若错误领取方为其他民事主体,如邻居冒领等,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2.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适用场景:若行政机关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存在错误发放的情况,可向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操作要点: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正确的标准发放补偿款或返还不当发放的款项。

4)寻求政府部门帮助

作用:政府部门作为拆迁补偿的发放机构,有责任和义务协助追回错误发放的补偿款。

操作方式: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请求其协助追回款项。

二、领了拆迁补偿款还能反悔吗

法律主观:

1、按照拆迁政策,只有有产权证或 没有产权证 但有合法的建造手续的房屋在拆迁时才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2、货币补偿和 拆迁安置房 只能二选一,安置房的面积一般按照被拆迁户的人口进行确定

3、拆迁后需要办理签订协议、选房、办理入住手续等手续。 法条参考:

《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 拆迁补偿安置 办法》 第二十条征地房屋拆迁,房屋用途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

权属证书上未标明用途的,以权属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

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建房手续确定的用途为准。房屋面积以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有关机关依法确认的面积为准。 第二十四条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对象为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拥有合法住宅房屋产权并在该 集体经济组织 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可列入安置对象:

(一)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义务兵军人

(二)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

(三)原有常住户口的正在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在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前出生、婚嫁落户的人员

(五)按有关政策规定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不列入安置对象:

(一)租住、借住征地拆迁范围内房屋的

(二)因入托、入学等原因,户口报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的“空挂户”

(三)按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拆迁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安置的,安置建筑面积为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安置户型根据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具体户型建筑面积最接近的原则确定。

法律客观: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三、怎么要求追回自己的拆迁补偿款

若想追回自己的拆迁补偿款,首先得清楚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你要把与拆迁有关的所有文件都收集好,像拆迁协议、补偿标准文件之类的。

接着,认真核对补偿款的计算依据和金额是否正确,要是有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情况,就可以和拆迁部门商量让他们改正。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就可以向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或者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让他们督促拆迁部门履行补偿的义务。

要是还是没解决,还能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按照法律程序来要求追回拆迁补偿款。

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留存好相关证据,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孙某某、孙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孙某某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情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拆迁补偿款901620.16元或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上诉人提供的被上诉人领取拆迁补偿款的相关材料为复印件,盖有“张北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公章”,我方认可该份证据的三性,但并不等同于认可相关材料原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我方从始至终不认可被上诉人孙某某(2000)字第401-004214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同时,我方对其领取拆迁补偿款的事实认可,但对其作为全部被征收房屋的被征收人的身份,以及能够依据(2000)字第401-004214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领取拆迁补偿款的合法性不认可,且通过我方提供的证据,被上诉人除了提供(2000)字第401-004214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还提供了宅基地使用者为孙某某的(冀张张政)0006124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二证全部因拆迁而注销,但是依据被上诉人与张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的《张北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一)》可知,案外人孙某某的宅基地使用证因本次拆迁而被注销,但为何没有就案外人孙某某宅基地上房屋单独进行补偿,一审法院对这一重要的证据完全没有予以提及。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816元,由孙某某负担。

罗某某、罗某某等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罗某某、罗某某、罗某某、罗某某、罗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返还不当得利609715元拆迁款给五原告;

2、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因五原告只选择货币补偿没有选择房屋安置,不能直接领取剩余补偿款(根据拆迁政策货币补偿每个人只能享受70平方米以内的货币补偿,剩余部分不可以直接领取货币,一定要通过产权置换才可以领取剩余17.6平方米的补偿款),只有被告罗某某选择了产权置换安置了一套84.5平方米的房子,所以六人商定将五原告每人剩余房产面积(17.6平方米*5)的货币补偿款全部打到被告账户内,被告承诺会返还。

被告罗某某返还原告罗某某拆迁款70000元,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被告罗某某返还原告罗某某拆迁款70000元,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

临泉明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赵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明欣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赵某某立即返还原告错发的拆迁补偿款47332.1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赵某某承担。

与此同时,赵某某自然村另有一村民赵某某(身份证号342122196702××××)与被告重名,其拆迁过程中应获得征地1.153亩补偿款46927.1元,9棵中树补偿405元,共计应获得补偿款47332.1元。

被告赵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临泉明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7332.1元,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给错了怎么追回来,政府拆迁方怎么追回因拆迁协议错误补偿款算错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补偿对象错了如何纠正,拆迁款赔偿下来了可以退回吗

内容投稿:钱海

内容审核:刘智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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