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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由谁选择评估公司,评估公司由哪方聘请

更新时间:2026-09-08 21:12:58 编辑:在明律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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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由谁选择评估公司,评估公司由哪方聘请

一、评估公司由哪方聘请

评估公司的聘请方需根据具体场景确定,通常涉及多方协商或法定程序,以下为具体分析

1)拆迁评估场景

1. 选择主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评估公司由征收部门(政府或相关部门)主导选择,被征收人(居民或企业)参与协商。征收部门需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筛选具备资质的机构,并确保其独立性;被征收人可通过投票、摇号等方式对候选机构提出意见。

2. 程序规范:评估机构需具备房地产估价资质,并在当地住建部门备案。选择过程需公开透明,通过公告、公示等方式公开候选机构信息,采用随机抽取、摇号等公平方式确定最终机构,过程需留存记录备查。

3. 回避制度:与征收方或被征收人有利害关系的评估机构应主动回避。例如,若某评估公司曾为开发商提供过咨询服务,则不得参与该地块拆迁评估。

2)企业拆迁评估场景

1. 选择原则:评估机构的选择权归属于被征收企业,旨在保障其合法权益。被征收企业可通过协商方式共同决定评估机构,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投票或摇号等方式确定。

2. 禁止单方面指定:征收方通常不能单方面直接指定评估公司,以减少因评估问题引发的纠纷。评估机构需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3)一般评估场景

1. 委托方确定:在非拆迁场景下,评估公司的聘请方通常为需要了解资产市场价值、潜在风险等信息的客户,如交易双方、融资方或财产分割方等。

2. 资质与信誉要求:评估公司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并拥有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评估师团队。客户在选择评估公司时,还应考虑其业界口碑和过往业绩。

二、房屋拆迁评估公司

法律分析:

第一个阶段叫暂停公示。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第二个步骤是入户调查评估。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在此之后就可以进行拆迁的工作了。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先入户调查,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第三个步骤是内业计算。实际就是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第四步是制定拆迁实施方案。拆迁人需要通过评估机构的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计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费用大概是多少钱,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同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是货币补偿还是实物补偿,货币补偿需要耗资多少,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等。第五个步骤是申请拆迁许可证。拆迁人拿着一系列前期入户调查的材料,包括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第六个步骤是发布拆迁公告。就是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以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第七个步骤是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这个时候的评估机构需要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是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第八个步骤是送达拆迁评估报告。送达的方式有当面送达,也有邮递的方式。【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三、厂房拆迁中,企业可否有权利选择评估公司

企业在厂房拆迁中有权利选择评估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所以在厂房拆迁时,企业作为被征收人,可先与征收方就评估机构的选择进行协商,共同选定双方认可的评估公司。

若无法协商一致,企业也有参与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等确定评估机构方式的权利。

这保障了企业在评估环节的参与权和选择权,能使评估结果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厂房及相关资产的价值,维护企业在拆迁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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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企业拆迁由谁选择评估公司呢,拆迁选评估公司是好还是不好

内容投稿:韦艺安

内容审核:刘晓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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