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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未生效有效吗,拆迁中已故被征收人签的预签补偿协议 未生效 协议本身还有效吗

更新时间:2026-09-08 21:21:39 编辑:在明律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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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未生效有效吗,拆迁中已故被征收人签的预签补偿协议 未生效 协议本身还有效吗

一、拆迁中已故被征收人签的预签补偿协议 未生效 协议本身还有效吗

拆迁中已故被征收人签的预签补偿协议未生效,协议本身是否有效需分情况讨论

1)协议签订时被征收人已去世,协议无效

1. 民事主体资格终止:个人去世后,其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随之终止,无法再进行新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若预签补偿协议是在被征收人去世后签署的,该协议自然无效。

2. 法律依据:此情形虽未直接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列举,但基于民事主体资格终止的基本原理,可推导出此类协议无效。

2)协议签订时被征收人未去世,但未生效前去世,协议效力待定

1. 协议效力延续可能性:若协议是在被征收人生前签署,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如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合规等),则该协议在签署时是有效的。若协议中设定了生效条件或期限,且在被征收人去世前未满足,则协议未生效。

2. 继承人责任与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若协议涉及财产处置且在被征收人生前有效,其继承人可能需继续履行协议中的相关义务,如接受补偿、履行搬迁等。但若协议因未满足生效条件而未生效,则继承人无需承担协议义务。

3. 特殊情况处理:若协议中约定了具有强烈人身属性的义务,或被征收人去世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则相关部分可能无法执行,甚至协议可能被解除。此时,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协议是否可解除。

二、拆迁协议谁签字有效

法律分析:

拆迁协议一般由户主签字,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房屋拆迁协议其实质就是拆迁补偿合同,即拆迁房屋的一方与被拆迁的一方就房屋拆迁事宜达成的约定。之后再根据这份拆迁协议,这时候,拆迁人需要安排安置好被拆迁人,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数额给予被拆迁人必要的拆迁款和补偿。与劳动合同或者买卖合同相比,房屋拆迁协议有一个重要的不同就是,当事人的特定性,即拆迁方与被拆迁方。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衍生问题:

拆迁协议的分类有几种?房屋拆迁合同,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货币安置,即赔钱。如果是这种方式,一般都是和拆迁办签订合同,然后领取拆迁赔偿款,每个城市都有专门的拆迁办,拆迁办应隶属于政府。2、产权调换,即拆掉房子,另外赔一套新房,这个合同是和开发商签订。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赵某某与程某某、田某某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赵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三被告2021年6月18日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书;

被告李某某和李某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原告承担还款责任;

诉讼费用有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李某某欠原告借款131450元,原告2021年7月8日向方城县执行局立执行案件,执行依据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豫13民终2076号判决书,在诉讼期间李某某死亡,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李某某的法定继承人李某某和李某某放弃遗产规避债务,李某某的母亲李某某于2021年6月18日晚和李某某的前妻田某某的姐姐田小某某及姐夫程某某签订一份协议规避债务,并且将拆迁协议直接签到被告田小某某名下,共领取房屋及占地补偿款792609.4元,附属物补偿款72083.7元,并且和方城县释之街道办事处签订拆迁不产协议在2022年1月7日,均发生在执行案件之后。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赵某某负担,驳回原告赵某某的诉讼请求。

黄某某、陈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黄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确认原告与严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判令被告在继承严某某遗产范围内返还定金80000元,并赔偿自2012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因前述房屋系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而原告与严某某并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房屋买卖无效,原告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请求。

被告陈某某、严某某、严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继承严某某遗产范围内返还原告黄某某8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被告陈某某、严某某、严某某在继承严某某遗产范围内负担。

黎某某某、罗某某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原告黎某某某、罗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确认原告罗某某与黎某某某(已故)、被告黎某某某某某、黎某某某某某、罗某某某某某、罗某某某某某于2016年5月17日签订的《契约》无效。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16年5月17日,黎某某某及被告黎某某某某某、黎某某某某某、罗某某某某某、罗某某某某某在未经原告黎某某某同意的情况下,与原告罗某某签订《契约》,将属于原告黎某某某与罗某某1共同共有的房屋等财产予以分割。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罗某某负担25元,由被告卢某某、黎某某、黎某某某某某、黎某某某某某、罗某某某某某、罗某某某某某负担25元,确认原告罗某某与黎某某某、被告黎某某某某某、被告黎某某某某某、被告罗某某某某某、被告罗某某某某某2016年5月17日签订的《契约》中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中涉及分配给黎某某某、被告黎某某某某某、被告黎某某某某某、被告罗某某某某某土地的条款无效。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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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协议未生效有效吗怎么办,拆迁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内容投稿:葛晴琬

内容审核:塔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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