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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面对政府拆迁征地,部分群众不理解、不配合时,应根据征地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采取不同措施。
1)征地合法合规时的处理方式
1. 沟通协商:政府应主动与群众沟通,了解其具体诉求,特别是补偿方面的疑虑。可邀请评估机构、法律专家等参与协商,提供专业解释和建议,消除群众顾虑。
2. 听证与反馈:组织听证会,让群众充分表达意见,并认真听取、记录反馈。对合理建议进行研究并反馈,必要时调整征地方案或补偿标准。
3. 申请裁决或作出补偿决定:若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在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协议,或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不明确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按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
4.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征地存在违法违规时的处理方式
1. 申请信息公开:群众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公开征地相关信息,如批准文件、补偿安置方案等,以确认征地行为的合法性。
2. 向上级政府申诉: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违法征地行为进行查处。上级政府将调查核实,如发现违法违规,将责令下级政府整改。
3. 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知道征地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征地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如果邻居拆迁对自己的房屋造成损坏,可以要求对方维修或者赔偿。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
“所有人和使用人对房屋的使用和修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房地产管理、消防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要求,并应按照有利使用、共同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毗邻关系。”根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的管理,维护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修缮责任,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的异产毗连房屋。本规定所称异产毗连房屋,系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而为不同所有人所有的房屋。第三条 异产毗连房屋的所有人按照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所有权证规定的范围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第五条 所有人和使用人对房屋的使用和修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房地产管理、消防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要求,并应按照有利使用、共同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毗连关系。第六条 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第七条 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定书面协议。第八条 一方所有人如需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除须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外,还须征得其他所有人的书面同意。第九条 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依下列原则处理:
(一)共有房屋主体结构中的基础、柱、梁、墙的修缮,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二)共有墙体的修缮(包括因结构需要而涉及的相邻部位的修缮),按两侧均分后,再由每侧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三)楼盖的修缮,其楼面与顶棚部位,由所在层房屋所有人负责
其结构部位,由毗连层上下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四)屋盖的修缮:
1.不上人房盖,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2.可上人屋盖(包括屋面和周边护拦),如为各层所共用,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如仅为若干层使用,使用层的房屋所有人分担一半,其余一半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层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买房毕竟是大事,有些人在选房的时候,会选择拆迁安置房,这时候不仅要和卖房人签订相关买卖合同,还需要原拆迁协议人配合。
可要是遇到原拆迁协议人不配合的情况,这可就麻烦了,会给买房人带来很多不确定性,甚至可能让买房的事情“泡汤”。
下面就来聊聊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原拆迁协议人不配合,原因可能多种多样。
有可能是因为利益方面的问题,比如觉得现在房价涨了,当初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划算,想多要点补偿;
也有可能是对协议内容有误解,觉得自己某些权益没得到保障。
比如老张买了套拆迁安置房,原拆迁协议人老李突然就不配合过户了,后来一问,原来是老李觉得现在房价涨了不少,自己卖亏了。
所以,当遇到对方不配合时,先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清楚对方为什么不愿意配合。
可以找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弄明白他们的真实想法。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原拆迁协议人不配合应怎样处理,面对政府拆迁征地 部分群众不理解 不配合应当如何处置”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原拆迁协议人不配合应怎样处理呢,拆迁补偿协议原件不给被拆迁人,这房子能给他们拆吗
内容投稿:沈子
内容审核:张作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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