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g_canonical_link ?> //= $pg_canonical_link ?>
摘要:
村里自留地征用是否需要本人同意,取决于土地的类型。如果是承包地或宅基地,由于涉及农户的个人权益,因此需要本人的同意。其他类型的农村集体土地,如自留地,则一般不需要征得每一位农户的同意,而是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来讨论和决定。但无论如何,征地过程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规定。
1)承包地或宅基地的征用
对于承包地和宅基地,这些土地具体到户,因此在征用过程中需要得到农户的同意。在正规的征收程序中,国土单位需要向被征地村的农村下发“征地告知书”,告知农户有关征地的事宜。然后,国土单位对要征收的地块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征地补偿方案”。农户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如果不满意,可以要求召开“听证会”进行协商。最终,农户需要签订征地协议,然后征地才能实施。
2)其他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
对于其他类型的农村集体土地,如自留地,一般不需要征得每一位农户的同意。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来讨论和决定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其他征地流程与普通征地流程相同,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规定。
总的来说,虽然自留地的征用可能不需要每个农户的单独同意,但整个征地过程必须合法、公正,并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满,农户有权寻求法律援助或向相关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户主在签订补偿协议上提供的是户主本人的账号,那么征收款是打到户主找账号上的
如果户主在签订补偿协议上提供的不是户主本人的账号,那么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款的收款账户,以征收补偿协议上账户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确实要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确认权和对补偿安置方案的异议权,以及依法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具体来讲,知情权就是对征地的原因、用途、范围以及补偿安置的方案等事项应当被告知的权利,一般来讲需要政府发布公告来保障。
确认权就是被征地农民有对自己被征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物的种类数量在调查文件上进行签字确认的权利,在这个环节上是需要每家每户签字的。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用土地是否要本人同意,村里自留地征用可以不同意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征用土地需要老百姓签字吗,土地征用要村民同意和签字吗
内容投稿:谈雨研
内容审核:陈丽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提示:对于拆迁补偿问题每个地区都不相同,如看完以上回答还不能解决您的问题,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