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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权属争议如何处理,土地征收时存在土地权属争议时处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6-09-08 20:29:13 编辑:在明律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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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权属争议如何处理,土地征收时存在土地权属争议时处理规定

一、土地征收时存在土地权属争议时处理规定

土地征收时存在土地权属争议,应首先解决争议,待争议解决并确定合法土地权利人后,方可进行征收,且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具体处理规定如下:

1)明确争议性质和范围

▷ 土地权属争议可能涉及土地权属纠纷、规划用途分歧等多种类型。明确争议性质和范围,有助于后续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2)解决争议

1. 协商解决:鼓励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尝试自行解决争议。这种方式效率高,成本低,且更有可能找到符合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

2. 政府协调与裁决:若协商无果,当事人可向县级以上政府申请协调解决。政府应进行全面、公正的调查和认定,明确土地的实际权利人。若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可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 法律途径:对政府裁决结果不满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本级或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3)遵循法定程序征收

▷ 在土地权属争议得到妥善解决后,方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包括发布征地预公告、组织征地调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批征地材料、发布正式征地公告、签订补偿协议、实施补偿与交付土地等步骤。

二、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法律分析:

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

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三、对于存在权属争议的被征收土地要怎么处理

对于存在权属争议的被征收土地,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待权属争议解决,明确权属后,再按照征收程序进行征收。

征收部门需与确定的土地权属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给予合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若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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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征收土地权属争议如何处理好,征收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

内容投稿:吴瑞

内容审核:徐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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