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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胜诉公告】由本所赵律师团队谭程泽律师代理的新疆某县某先生与新疆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安置房质量问题纠纷一案,经过代理律师以民事行政多手段处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新疆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委托人置换质量合格的新房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新2122民初488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解除了价值近300万元的财产保全。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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