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g_canonical_link ?> //= $pg_canonical_link ?>
摘要:
有份。公房承租人不是房主,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份额看当地办法。
公房的产权是国家的或单位的,法律上「被征收人」是产权人——这是很多人一听就慌的地方:「房子是房管局的,是不是补偿没我的份?」别慌。公房租赁不是普通租房,它是历史形成的带福利性质的居住权,各地征收政策普遍承认承租人的补偿安置资格,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三种:一是先房改——你按成本价把房买下来再按私房补;二是直接给承租人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单位拿房屋价值那部分;三是产权调换后你继续承租。具体走哪条、各拿多少,由当地征收办法规定,差别很大。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找到本地的公房征收规定,第二件事是核对你的承租人身份凭证: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记录,这些是你的「房票」。
在明视角:北京直管公房、单位自管公房的补偿争议是在明的主场业务之一。这类案子的争点通常不在「补不补」,而在承租资格认定(承租人过世后家庭成员谁继续承租)和份额分配——家里先开一次会理清承租人身份,比跟征收方争一百句都有用。
这一步不花钱,但可能帮你省下很多
杨在明律师团队办过7000多件拆迁案,你关心的每一个问题,他们都能直接给你可核实的答复。别自己猜,现在留电话,免费咨询,让杨在明律师团队先帮你把案子的底摸清,晚一步可能连起诉机会都没有。
拨 400-801-9299 或 在 右下角对话框内 提交留言、留下联系电话,资深拆迁律师24小时在线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提示:对于拆迁补偿问题每个地区都不相同,如看完以上回答还不能解决您的问题,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