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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补偿款不能由房主全部拿走——抵押权人有权就补偿金优先受偿。这是《民法典》定好的:担保的财产被征收了,银行(抵押权人)可以就补偿金优先受偿。
常规路径是两条:用补偿款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或者办理提存。绕开银行直接处置补偿款,会留下违约和征信问题——为了快几天,不值得。还要说清一件事:抵押不影响补偿标准的计算,只影响补偿款的分配顺序。跟征收方谈补偿时,不必也不应隐瞒抵押情况。
在明视角:这类当事人最该先算的是一笔账:"补偿总额"和"实际落袋"是两个数,中间隔着贷款余额。在明律师遇到抵押房征收,会先把三个数摆在一起:贷款余额、抵押合同、评估值——三个数一摆,补偿策略就清楚了(比如补偿款够覆盖贷款时,谈的重点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套)。这笔账不用自己闷头算,把三个数一起发过来给在明律师看一看。
很多人是签完协议才发现,钱刚到账就被银行划走大半。贷款余额、抵押合同、评估值,这三样先发过来,律师帮你算清真正能落袋多少。不收费,算明白了再谈怎么要。
律所名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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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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