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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督导律师
对行政法有浓厚的兴趣,长期钻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通过悉心研究和实践,在江浙沪地区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业务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好地处理征收拆迁纠纷的法律意见。。
个人综述
冯振兴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专职律师,自 2008 年开始律师执业,迄今执业逾十七年。冯律师对行政法有浓厚的兴趣,长期钻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深厚的
理论基础;自 2011 年起,专门代理征收拆迁补偿纠纷案件;自2014 年起至今,只代理浙江、上海、江苏三省市的案件(其他省份地区不代理)。
通过悉心研究和实践,冯律师在江浙沪地区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处理征收拆迁纠纷的法律意见,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领域
(一)征收拆迁业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争议
集体土地征收与宅基地、农地征收补偿安置
企业用地征收及厂房、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
安置补偿协议纠纷与补偿安置职责履行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诉讼:违法征收、违法强拆后的损害赔偿责任追究
行政强制纠纷:确认强制拆除、行政强制行为违法
不履行法定职责:征地补偿安置职责、安置补偿义务的履行
行政许可争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三)土地与山林权属确权
林权、山权权属争议处理与确权决定
村庄合并后集体财产与利益分配纠纷
(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
行政复议、听证、谈判与诉讼的系统组合运用
行政调解书的促成与争议实质性解决
(五)服务区域
自 2014 年起至今,冯振兴律师只代理浙江、上海、江苏三省市案件(其他省份地区不代理),深耕江浙沪地区征收拆迁与行政争议解决领域。执业经历
目前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自2008年开始律师执业,荣获2012年度北京市海淀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
自2011年起,专门代理征收拆迁补偿纠纷案件。
自2014年起,专门代理浙江、上海、江苏三省市的案件(其他省份地区不代理)。
执业理念
一身正气,为权利而斗争,为自由而辩护,让阳光照进中国每一个地方。
典型案例
(一)行政赔偿案件
1、蔡某某、杨某某诉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政府行政赔偿案——入选 2021 年上海法院行政审判典型案例。该案例从政府决定不予赔偿,提高到由法院判决赔偿 376 万元。本案的判决对同类案件的审判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体现了行政赔偿诉讼对违法行政的惩戒性和对被侵权人的补偿性,增强了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效果,符合国家赔偿法“违法担责、全面赔偿”的立法精神。
2、杭州孔先生诉建德市更楼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人民法院出具《行政调解书》,纠纷圆满解决。
3、台州陈女士诉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案——台州市中级法院判决政府公平合理地提供安置房或者按照市场价格予以货币赔偿。
4、衢州某公司诉衢州市衢江区某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审赔偿结果,直接改判提高赔偿金额。
(二)行政强制及确认违法案件
5、丽水王女士诉庆元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拆除案——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县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6、绍兴冯先生诉绍兴市越城区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撤销区法院的行政判决,案件圆满解决。
(三)征收决定及补偿安置案件
7、绍兴全先生诉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绍兴黄酒小镇征收决定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并责令区政府采取补救措施。
8、温州胡先生诉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履行征地补偿安置职责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责令市国土局履行补偿安置义务。
9、杭州钱先生诉杭州市富阳区某村委会山林权确权纠纷案——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作出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书,撤销村委会名下的林权证,并确认山林权归钱先生等人所有。该案是村庄合并过程中极易发生的纠纷点,实现了当事人的委托目的,同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良好结果。
(四)行政诉讼及履职案件
10、宁波乐女士诉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宁波市资规局、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的再审申请。
11、金华贾女士诉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许可证案——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市住建局颁发的施工许可证违法,工程停工。
个人荣誉
2012 年度北京市海淀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于二〇一三年一月颁发荣誉证书:冯振兴同志被评为 2012 年度海淀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
蔡某某、杨某某诉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政府行政赔偿案 ——入选 2021 年上海法院行政审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