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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合伙人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谢瑞青律师始终坚持“只为被征收人维权”的执业理念,其团队迄今已成功获得近二十例最高人民法院支持的胜诉案例,在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层面胜诉案件更是不胜枚举,展现出深厚的业务功底与出色的维权效果。他所提出的“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强拆主体的认定”、“违法建筑的实际居住人、使用人权益保障”“企业拆迁中机器设备损失的责任划分”等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意见,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份裁判文书中采纳,体现了其在专业领域内的重要影响力与理论贡献。
擅长领域
企业拆迁、群体性案件、违建处理、行政诉讼
v 典型案例(部分)
一、最高法胜诉案例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2376号《行政裁定书》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5727号《行政裁定书》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481号《行政裁定书》,滑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579号《行政裁定书》,白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484号《行政裁定书》,赵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5738号《行政裁定书》,刘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5250号《行政裁定书》,刘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5746号《行政裁定书》,张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600号《行政裁定书》,邵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482号《行政裁定书》,梁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1024号《行政裁定书》,魏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5745号《行政裁定书》,闫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5742号《行政裁定书》,韩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5249号《行政裁定书》,韩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5244号《行政裁定书》,马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480号《行政裁定书》,崔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485号《行政裁定书》,冯某诉区政府行政强制案,最高法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号:(2024)最高法行赔申884号《行政赔偿裁定书》,决定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
二、企业拆迁案例(部分)
1. 广东省深圳市某实业公司租赁厂房遇征收案,委托人与场地出租人协议约定协议到期后地上厂房归出租人所有,征收部门试图通过拖延时间的方式使委托人的租赁协议到期,从而与出租人签订补偿协议。代理律师及时向征收部门发函,明确告知征收启动时征收补偿法律关系已经确定,租赁是否到期不影响委托人所应当获得的补偿;征收部门听取了代理律师的意见,最终与委托人达成了补偿协议,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 河南省洛阳市某冷冻设备公司拆迁案,委托人因涉及特种设备价值补偿以及搬迁损失问题未能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协议。征收部门主张在实施强拆搬运时,已经委托某拆迁公司进行搬迁,故仅愿意支付搬迁费和安装调试费;而委托人认为该拆迁公司不具有专业的拆卸及搬运特种设备的资质,特种设备已经无法正常使用,需要照价赔偿。该赔偿案件在历经一波三折后,最终确认设备已经全部损毁,征收部门需照价赔偿,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3. 湖南省张家界市某水果加工厂拆迁案,委托人委托时,自然资源局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地决定,代理律师及时提起执行异议,并提起相应诉讼以申请中止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同意了代理律师的意见,延迟作出相应裁定。最终征收部门为加快施工进度,与委托人达成补偿协议,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4. 江苏省盐城市某养殖场撤销环评案,委托人经营的生猪养殖场被当地环境部门认定为在限养区,故撤销了其此前的环评备案手续,并拟作出限期拆除养殖场的行政决定。代理律师对此撤销决定提起诉讼,通过调查发现环境部门认定的限养区并无依据,在诉讼中,环境部门书面决定撤销此前的“撤销决定”,并书面承诺不再作出新的撤销决定,委托人撤回起诉,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5. 陕西省延安市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拆迁案,委托人系采用城市污泥制作新型环保砖,后遇征收,因土地性质存在争议导致补偿偏低,后委托律师。经律师多方查证、搜集土地来源资料,最终说服征收方按照国有土地补偿标准对委托人进行补偿,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6. 北京市门头沟某景区经营管理公司违建处理案,委托人基于当地的招商引资政策在该景区投资兴建游客接待服务中心、酒店、餐饮、娱乐设施等。后因建设手续欠缺,被某镇政府以“卫星拍片拍到”为由,要求限期拆除。委托律师后,代理律师一方面指导委托人起诉限期拆除决定,另一方面积极搜集招商引资政策文件主张“信赖利益”,后说服某镇政府自行撤销限期拆除决定,并承诺不再实施拆除。
7. 安徽省蚌埠市某花卉苗木有限公司拆迁案,委托人委托时公司已经被强拆,花卉苗木被毁,另有约90多株参赛盆栽不知所踪,其中一株更是获得某国际比赛金奖。代理人指导提起行政强制及赔偿诉讼,后法院支持了代理人的意见,除一般性的花卉苗木采取追溯性评估外,其余参赛盆栽基本按照每株此前单独的评估价予以赔偿,委托人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8. 重庆市某矿业公司拆迁案,因某水利设施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矿区,最初征收方的补偿范围仅限于不可移动的采矿设备且补偿标准严重偏低,而对于采矿权本身不予补偿,后经多次协商沟通,征收方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对采矿许可证未到期部分、采矿设施设备(含可移动部分)均重新评估作价,与委托人达成了补偿协议,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9. 江苏省泰州市某机械公司拆迁案,委托人委托时公司已经被强拆3年之久,但因厂房拆除后某镇政府口头同意其免费使用地方管理的另一处厂房,故委托人未及时采取法律程序,但3年后,某镇政府下属的管理公司又对委托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租金,故委托律师。后律师以某镇政府以欺骗方式使得委托人未能及时提起诉讼为由,属于不可归咎于委托人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耽误的期限应当予以扣除,后被法院采纳并立案受理。后经法院组织协调,某镇政府重新对委托人的损失予以赔偿。委托人的权益得到依法维护。
10. 青岛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拆迁案,委托人委托时,公司厂房围墙已经被偷拆,但因地方政府未发布正式征收文件,无法以推定方式确定被告主体。经代理律师指导报警取得相应证据并提起诉讼,后经法院组织协调,某镇政府与委托人达成补偿协议,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11. 安徽省池州市某有色金属冶炼公司拆迁案
12. 北京某涂料有限公司拆迁案
13. 江苏省常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协议纠纷案
14. 上海市某食品加工厂拆迁案
15. 浙江省杭州市某投资管理公司拆迁补偿利益分配纠纷案
16. 福建省泉州市某天主教堂违建处理案
17. 广东省潮州市某餐具厂违建处理案
18. 广西柳州市某休闲农庄有限公司拆迁案
19. 湖南省长沙市某机械制造厂拆迁案
20. 湖北省武汉市某餐饮有限公司违建处理案
21. 河南省周口市某种羊培育基地拆迁案
22. 陕西省渭南市某印务公司行政处罚案
23. 四川省阿坝州某砖厂拆迁案
24. 新疆伊犁州某农产品公司千亩枣树林拆迁案
25. 内蒙通辽市某建材公司违建处理案
26. 吉林省长春市某酒店管理公司拆迁案
27. 河北省邯郸市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拆迁案
28. 山西省榆林市某油井公司采矿权纠纷案
29. 山东省日照市某运输公司拆迁案
30. 浙江省湖州市某旅游度假公司违建处理案
……
出版书籍
Ø 任《中国企业拆迁维权实务》(2025年2月出版)
教育背景
本科,管理学学士学位
社会职务
Ø 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个人荣誉
Ø 在明律所“2025年度聚力拼搏奖”
Ø 在明律所“2025年度优秀律师团队”
Ø 在明律所2023、2024年度“十大经典案例”、“最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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