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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碧霞 律师

职位:督导律师

执业至今办理了上千件案件,致力于有效解决各类行政、民商事争议及刑事辩护等案件,业务范围遍及全国范围。深耕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赔偿等行政领域。


  个人综述:

  执业至今办理了上千件案件,致力于有效解决各类行政、民商事争议及刑事辩护等案件,业务范围遍及全国范围。深耕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赔偿等行政领域。本着为委托人和地方政府实质化解矛盾,减少诉累的办案理念,急委托人之所急,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曾获年度优秀拆迁律师奖、优秀青年律师奖,多次获得委托人的好评、感谢信和锦旗。

  擅长领域:

  行政诉讼业务(征地拆迁)、争议解决业务、常法业务

  执业经历:

  现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专业

  社会职务:

  曾任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抖音号公益普法律师;

  曾担任雄安新区地方政府法律顾问为地方政府及村委会提供集体土地征收法律服务;

  曾作为行政律师专家列席综合执法局改革专家评审会参与城管局编制会议;

  曾为中国雄安集团城投有限公司提供常法服务;

  曾在清华大学科技园为地方行政机关举行行政类法制讲座;

  曾接受南方周末、香港有线电视中国组记者采访。

  典型案例:

  行政案件

  一、代理河南刘某与县政府行政赔偿诉讼一案,推翻县政府认为划拨土地收益权归政府的主张,赔偿判决增加143万;

  二、代理安徽徐某三户复议省政府征地批复一案,省政府确认征地批复违法;

  三、代理贵州王某等45户与区政府不履行公告职责一案,法院当庭宣判确认区政府行为违法;

  四、代理湖北高某三户与区政府、城管局限期拆除决定一案,从实体摘掉违建帽子,撤销限期拆除决定;

  五、代理陕西赵某与市政府征收补偿纠纷一案,通过信息公开、确认拆除通告和强拆行为违法,后在赔偿程序中双方就补偿协商一致,为委托人提高三倍货币补偿;

  六、代理河南李某确认乡政府征收通告无效一案,确认通告无效,后双方协商签订协议,有效帮助委托人提高安置份额;

  七、代理江苏徐某征收补偿一案,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查处开发商违法施工,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责令开发商停止施工,接案后6个月,双方达成补偿协议,为委托人提高110万货币补偿;

  八、代理浙江俞某等33户与镇政府“三改一拆”一案,获107场胜诉,当地政府发文通报镇政府违法行政行为,有效促进当地依法行政;

  九、代理被告方上海某公司确认租赁合同无效一案,通过反诉,起诉对方转让合同无效,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采取行政、民事程序结合方式解决争议,最终10个月内调解结案;

  十、代理江苏杨某等12户养殖场关停案,通过发函、信息公开、协助谈判,在2个月内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实现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十一、代理山东顾某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判决撤销征收补偿决定,责令重新评估,后双方协商签订补偿协议,帮助委托人提高两倍补偿;

  十二、代理重庆杨某与区政府征收补偿纠纷一案,通过发函、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接案后7个月双方就补偿协商一致,增加认定面积,为当事人争取到权益最大化;

  十三、代理浙江杜某案件,通过律师沟通函、信息公开等非诉程序,促成三次谈判,十个月内当事人取得满意补偿结案。

  十四、代理安徽陈某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赔偿案,在赔偿诉讼中补偿数额从39万提高到109万;

  十五、代理陕西周某城中村改造案,最终通过赔偿程序为当事人多争取一个安置人口份额,总赔偿额上浮20%。

  十六、代理湖北陈某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案,法院支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市价赔偿房屋价格,总赔偿额上浮30%,并支持了部分律师费。

  部分刑事案件

  一、李某涉嫌帮信罪:作为李某辩护人介入后,提交不批捕意见被检察院采纳,最终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成功取保候审;

  二、曾某涉嫌帮信罪:侦查阶段介入7天后成功取保候审;

  三、胥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判阶段介入,针对法院超期羁押问题,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被检察院采纳。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广渠家园5号楼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901

电话:400-801-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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